1.学生宿舍既是学生学习、生活的重要场所,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。加强宿舍管理是学校教书育人,创造优良校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,协助搞好宿舍管理是每一个学生应尽的义务。
2.学生应按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,不得擅自调换。未经许可,一律不得擅自留住亲友和校外人员。学生临时外宿应请假。
3. 学生进出宿舍要佩带好校徽。男女生一般不准进入对方宿舍,有事应在值班室或与寝室管理人员联系,如有特殊情况,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入内。
4.学生宿舍的房门钥匙只能由本房间人员携带,不得随意配制转借,如调整或毕业离校,应把房门钥匙如数上交宿舍管理人员。如有丢失应按规定补配或赔偿。
5.严禁在宿舍发生酗酒、滋事、摔物品、打架、打麻将、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6.保持室内清洁和环境卫生,坚持每天上下午上课之前将寝室垃圾扫到门外,每周一次大扫除,并要做到物品摆放统一整齐。鞋子摆放到位,窗户明亮,地面清洁。纸屑、果皮、杂物应投入垃圾桶,不得随意乱仍,不得随意吐痰、泼水,不乱倒剩饭菜,严禁向窗外乱扔东西。
7.自觉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起床、出操、上课、自习和就寝保持宿舍的安静,不准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。
8.宿舍内的一切设施应加以爱护,不得擅自拆除、搬走、移动、改装、损坏。损坏 公物应照价赔偿,要节约用水用电,严禁开长明等,长流水,严禁增装灯头、插座、开关、使用劣质电器和乱拉乱接电源。严禁在室内及过道上乱贴乱画和做其它有 危险性的动作以及嬉笑打闹。严禁在安全通道上摆放物品。
9.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工作,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,发现 隐患应及时报告,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不得将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区。不得在宿舍 内生火、烹饪食物、乱烧废物、燃烧烟花、爆竹。晚上熄灯后不准点蜡烛,严禁穿越栏杆,翻门窗入室。寝室、过道不准存放自行车,不准饲养各种宠物。
10.贵重物品及货币应自己妥善保管,节假日离校要关好窗锁好门。
11.严禁学生校区内经商和非法宣传等活动,禁止携带或收藏管制刀具等物品。
12.寝室空调及遥控器、饮水机、电热水壶等物品需交押金方可使用,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
13.每晚22:30 所有学生应自觉回到各自的宿舍,不得滞留异性楼层内,违反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。情节严重勒令退学处理。
14.不得留宿异性宿舍 ,违者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处分。
15.住校生外出(节假日)必须在22:30之前返校,夜不归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扣除相应学分,并通报家长。